醴陵市文化馆成立于1950年6月,现馆舍建于1980年。有在职干部职工15人,拥有专业技术人员13人,其中高级职称2人,中级职称8人。下设书法、绘画、摄影、舞蹈、戏曲、音乐、曲艺、文学、非遗等业务部门,并办有“五彩艺术团”、文化馆“欢歌合唱团”两个业余群艺团体,多次代表文化馆参加省级、全国以及国际赛事夺得多项大奖。
醴陵市文化馆1988年曾被评为“全国以文补文先进单位”,1993年在文化馆首次评估定级中被湖南省文化厅授予“一级文化馆”、文化部授予“全国标准文化馆”称号,曾多次被评为“湖南省群众文化工作先进集体”。2008年被文化部评为“国家三级文化馆”。2011年在全国第三次公共文化馆评估定级中被评为“国家二级文化馆”。2015年被评为“国家二级文化馆”。
我馆长期担任老年大学声乐、舞蹈教学工作和实验小学校外声乐指导。为活跃全市群众文化生活,繁荣艺术创作;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方向,振兴醴陵经济,构建和谐社会,创建文明城市,做了大量工作,取得了显著成果。